碳匯林訊 中國核證自愿減排量(CCER)項目經歷了三個發展時期,分別為探索期、暫停期和重啟新時期。CCER項目申請通道已經正式開啟,截止至9月17日,共計39個項目公示,其中紅樹林修復項目2個、并網光熱發電5個、碳匯造林項目10個、并網海上風電項目22個。
首批CCER掛網項目業主中,中廣核以7個項目獨占鰲頭,其次是國電投、三峽各有3個項目掛網。這些項目的公示,預示著第一批CCER項目將在不久后正式進入市場交易,為碳市場帶來新的交易機會和流動性。
根據公示信息,我們做了一個統計:39個項目預計總年均減排量約1189萬噸,其中,22個并網海上風力發電項目年減排量約1106萬噸,占總排放量的92.98%。
首批公示的CCER項目中海上風電項目占據絕大多數,這背后多個原因和考量:
從行業發展來看,海上風電是中國戰略性新興產業之一,具有豐富的資源儲量和巨大的開發潛力。據初步測算,滿足離岸30公里以外或水深大于30米的海上風電項目年減排量約為1200萬噸CO2e,預計到2025年,減排量可增加至4500萬噸CO2e。
從減排效果來看,海上風電單個項目的規模較大,數據質量清晰有保障,能夠確保自愿減排交易市場具備較顯著的減排效果。海上風電項目并網后,以風能替代化石能源發電,具有天然的綠色低碳屬性。
CCER作為中國碳市場的重要組成部分,有三個最主要的作用:
1、促進全球減排意識。CCER項目鼓勵社會各界主體參與,包括但不限于企業、機構和個人,這種廣泛的市場參與有助于形成全社會共同參與碳減排的良好氛圍。
2、降低企業履約成本。CCER項目的減排量為控排企業提供了一種靈活的履約手段,允許企業在一定條件下使用CCER抵消部分碳排放配額,有助于降低企業的履約成本,增加碳市場的流動性,為實現我國雙碳目標注入一股新動力。
3、推動低碳創新技術發展。CCER開發為可再生能源、林業碳匯等減排項目提供了額外的收入來源,從而吸引更多的社會資本投入低碳項目,促進綠色低碳技術的發展和應用。
圖2:CCER重要作用
回顧我國的CCER市場三個發展時期,分別為2009-2016年的探索期,2017年-2023年的暫停期以及2024年以來的重啟新時期。
圖3:CCER發展階段
目前我國公布了兩批共6個CCER方法學:包括2023年10月24日發布的造林碳匯、并網光熱發電、并網海上風力發電、紅樹林營造4個方法學與2024年7月30日發布的煤礦低濃度瓦斯和風排瓦斯利用與公路隧道照明系統節能2個方法學。
常規申報流程包括:項目文件設計、項目審定、項目備案、項目實施與監測、減排量核查與核證、減排量簽發。
圖4:CCER申報流程
開發周期:
一個CCER項目從著手開發到最終實現減排量簽發的最短時間周期需要8個月左右。
其中最重要的環節是項目評估與項目設計文件編制,項目的前期評估是項目開發的起點,通過簡單的資料收集預估出項目的可行性,最大概率排除掉不可行或收益太低的項目,增加項目開發的成功率。后續的項目設計文件(PDD)是CCER項目開發的基礎,包含了項目的詳細信息、方法學選擇、基準線設定、減排量預估等內容。這一步驟的準確性和完整性直接影響到后續項目的審定、備案及減排量的核查與核證。
價格倒掛現象:
由于CCER開發周期長,新項目還未正式簽發上市,目前存量有限而需求旺盛,加上對碳配額未來價格的預測測,導致CCER市場價格持續上漲,接近甚至超過了同時期碳配額的價格水平。
根據北京綠色交易所的數據,最近的一批CCER成交在2024年9月10日,成交均價為97.00元/噸,而根據中國碳排放權注冊登記結算中心的數據,同日CEA的收盤價為89.98元/噸。
這種價格倒掛的不合理現象,表明碳市場的缺口預期增大,進一步增強了CCER作為一種資產的價值認知,吸引了更多投資者的關注。
在我國碳配額持續收緊且碳市場覆蓋范圍持續擴大的形勢下,重點控排企業可持續關注CCER市場,做好項目儲備和前期咨詢,及時規劃布局,減輕后續控排壓力。(摘自計鵬新能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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