早在20世紀80年代,國際社會就開始關注世界氣候變化。1988年11月,世界氣象組織和聯合國環境規劃署聯合建立了政府間氣候變化專業委員會(IPCC)。IPCC成立后,先后組織了世界范圍的數千名專家,完成了兩次氣候變化評估報告。IPCC對氣候變化問題的看法主要是:自工業化開始發展以來,二氧化碳等溫室氣體的排放量逐年增加,對氣候造成的不利影響逐漸增大。氣候的變暖導致海平面升高、世界范圍內的冰川減退、北冰洋冰層變薄和世界部分地區極端性氣候事件增加。近年來向越來越嚴重的趨勢發展,高緯度地區比全球平均更暖,陸地暖化高于海洋,北半球比南半球更暖化。
由此,世界各國一致認為,氣候變化問題是人類目前必須要高度重視并努力解決的。1990年12月,聯合國大會第45屆大會決定設立政府間談判委員會(INC),委員會討論并起草了著名的《聯合國氣候變化框架公約》,并于1994年3月21日正式生效。隨后,各締約國在德國柏林召開了被稱為“柏林授權”的第一次締約方會議,就發達國家量化的減排溫室氣體義務進行談判。1997年12月11日,由160個會員國表決通過《京都議定書》,主要內容為限制和減少溫室氣體排放。2005年2月16日正式生效后,成為第一個具有法律約束力的、為發達國家規定了具體減排指標的國際法律文件。
“清潔發展機制(CDM)”、“聯合履約機制(JI)”和“排放交易機制(ET)”是《京都議定書》中關于溫室氣體減排的三個靈活機制。目的是協調確立國際上發達和發展中國家在進行碳匯項目、參加碳貿易過程中的立場、方法、手段。根據其規定,發達國家和地區可以通過對沒有減排義務的發展中國家的 碳匯項目的資助來取得一定量的減排指標,或者通過購買其他國家的減排量達到指標。而且,發達國家有義務向其提供專門的技術方法和相關費用。
在這樣的國際背景下,各個國家和地區都加強了對氣候變化,尤其是對溫室氣體引起的溫室效應的應對和解決方法的研究。對于困擾人類的溫室氣體排放問題,突圍只有三條路:一是提高能源效率,減少排放;二是大力開發低碳或無碳能源,從而滿足能源需求而不增加 碳排放量;三是利用土地和 林業的碳匯功能,吸收二氧化碳,降低溫室氣體濃度。從目前情況看,提高能源效率、開發利用新能源和可再生能源確實能減緩溫室氣體排放增加的速度,但未來相當長的一個時期內,兩者在技術上均面臨著諸多短期內難以突破的瓶頸。因此,工業國通過“ 碳匯”項目,利用森林對二氧化碳的吸收和固定作用,中和固碳獲得二氧化 碳排放權是一條速效、現實的出路。
碳匯項目的發展引起國際社會的高度重視,世界大部分國家都為此作出了相應的努力。國際組織制定實施了《聯合國氣候變化框架公約》,《京都議定書》的正式生效也標志著國際政策法律條件已經基本成熟。2007年12月15日,聯合國氣候變化大會通過了“巴黎島路線圖”,為所有發達國家(包括美國)設定具體的溫室氣體減排目標;明確了重視適應氣候變化、技術開發和轉讓、資金三大問題的態度。此次會議的舉行還首創了以植樹造林來抵消排放的模式,印尼政府承諾將通過植樹造林來抵消在巴厘島召開聯合國氣候變化大會所排放的二氧化碳量。
在資金方面,世界銀行專門成立了“生物碳基金”,該基金通過向企業等募集基金,實施“干旱地區的牧草再生”、“小規模再造林事業”以及“改善森林管理”等計劃,為解決 碳匯項目資金問題做出了嘗試。基金將主要以發展中國家的農業地區為實施對象地區,同時也將消除世界上的貧困地區作為目標之一。投資該基金的企業則將能夠相應地得到在該計劃中發生的溫室效應氣體的排放權。另外,世界銀行要求各地區定時提交碳報告,啟動森林保護計劃,并與世界自然基金會聯手推行可持續森林政策。
同時,世界各國都積極響應 碳匯項目的發展和實施,一些國際性大型企業也積極參與并積極在世界各地尋找合作伙伴,抓住由“綠色”經濟增長帶來的商機,加大在環保領域的投資,既實現了企業的經濟目標,又產生了可喜的環保效益。據世界銀行估算,在2008年至2012年期間,全球碳排放配額年需求量將達到7億至13億噸。2012年前,歐美等發達國家所需減排指標約為50億至55億噸 碳排放量,發達國家內部只能消化目標的一半,如不想耗巨資改造現有技術,其余一半則須通過“碳信用”額度轉讓解決。上述發展趨勢無疑給全球碳交易市場帶來無限商機,發達國家與發展中國家在氣候變化問題上的“清潔發展機制”更是為這一市場注入了活力。專家預測,未來幾年內,全球 碳交易額將超過千億美元。2010年以前,僅納入監管的碳信用市場的交易額即可望達到682億美元。據業內人士分析,這樣的發展被視為開發 碳排放信用交易平臺戰略的重要步驟,意味著在不斷成長的排放交易行業中將會有更多更有實力的企業、單位加入進來,通過貸款、投資、慈善投入和創造新產品及新服務等手段,刺激公司客戶開發可持續環保產品和技術的積極性,進一步促進現有環保技術的應用和能源效益的提高,推動綠色 環保產業的發展。
目前,各國試點工作取得了積極的成效,國際間合作項目也逐漸步入正軌。發達國家積極推動高效能源和低碳無碳能源的開發;在發展中國家的資助項目以植樹造林,管理和保護森林資源,合理土地利用和土地利用變化為主,幫助發展中國家在不影響其經濟可持續發展的前提下,達到購買溫室氣體額外減排量的目的,使雙方既互相協助履行減排義務,又緩和由于人類活動、工業制造等引起的溫室氣體排放所導致的氣候變化,防止其對生存環境產生更為惡劣的影響。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