碳減排已經成為當下熱度最高的詞匯。全國人大代表、深圳市市長許勤日前在接受媒體采訪時表示,深圳計劃在今年推出碳排放權交易。湖北、廣東近日也相繼宣布,擬在今年下半年正式啟動碳排放權交易試點。碳排放交易再一次“涌進”公眾視野。
碳排放權交易,簡稱碳交易,是為促進全球溫室氣體減排,減少全球二氧化碳排放所采用的市場機制。
環境專家解釋稱,碳交易就好比是物理中的質量守恒原理。假如碳排放的總量是限定好的,那么在這個框架內,就可以通過技術升級來降低碳排放。每個國家都有相應的碳排放“指標”。比如說今年全球限定排放100個單位的碳排放量,A國獲得15個指標,B國獲得10個指標,其它國家獲得其余75單位指標。如果A國只排放了10個單位的碳排放量,而B國剛好排放了12個單位,那么B國就需要從A國購買2個單位的碳排量。
自《京都議定書》對發達國家明確具體的減排目標后,“碳額度”可以買賣成為事實。世界銀行統計顯示,2012年全球碳交易市場達到1500億美元,超過石油交易成為世界第一大市場。金模能源網首席研究員羅百輝分析稱,全球碳交易市場2020年將達到3.5萬億美元。隨著全球化進程越來越深入,環保理念逐漸深入人心,“低碳”的“綠色供應鏈”已經形成新的門檻,中國企業不得不加以重視。以沃爾瑪為例,該公司早幾年前就已經要求10萬家供應商必須完成“碳足跡”驗證,貼上不同顏色的碳標簽。按每家沃爾瑪直接供應商至少有50家上、下游廠商計算,將影響全球超過500萬家工廠,其中大部分集中在中國。伴隨著湖北、重慶兩個市場的開市以及國家碳交易管理辦法的出臺,中國碳市場在2014年實現了快速發展,7個試點市場得以全部啟動,而全國市場設計框架也已清晰。在這一年里,各地區碳交易試點運行平穩,創新頻出。年中,2013年開市的五個試點順利完成履約,企業對碳市場的理解和接受能力進一步加強。同時,市場交易量也日益增加,自各試點市場開市起累計算,二級市場成交額突破5億元,配額拍賣收入超過7億元。同時,多個試點陸續引入了機構和個人投資者,碳市場成為社會投資的新關注點。首筆碳配額、CCER質押陸續完成,碳資產價值進一步得到金融機構的認可。碳債券、碳基金等各類金融產品得以推出,控排企業也開始通過配額托管的方式優化自身碳資產管理。在試點市場的探索基礎之上,國家碳交易管理暫行辦法也在年終發布,為接下來的全國市場建設明確了方向。此外,CCER項目流程走通,首批減排量獲得備案。
七個試點全部啟動
回顧2014年,中西部兩個試點市場的最終啟動使得7個試點碳市場的設計版圖最終完成。
4月2日,中部地區惟一的一個碳交易試點終于迎來了開市。湖北碳市場在這一天正式啟動,成為國內第六個開市的試點。湖北市場配額總量超過3億噸,使之位列中國第二、世界第三大碳市場。注重促進市場流動性的湖北在開市首日即表現不俗,當日成交配額51萬噸,成為各試點開市交易量之最。
6月19日,重慶碳市場正式啟動,開市當日多家碳市場投資機構參與了交易。作為最后一個啟動的試點,重慶在配額發放方式上進行了創新,采用了企業自主申報的方式,由此給予企業更多自由度。
在全部開市后,7個試點碳市場均對社會投資者進行了不同程度的開放,不僅國內的投資機構、個人參與到了碳市場中,境外機構也開始了他們在中國碳市的交易。就二級市場線上交易而言,2014年里,深圳碳市場成交總量達到195萬噸,成交額為1.22億元,成交均價為60.21元/噸,最高價達到86元/噸,最低為30元/噸。作為運行時間最長的市場,深圳本年度價格波動有所放緩,市場更加平穩。
上海市場成交總量為133萬噸,成交額為0.226億元,成交均價為49.9元/噸,最高達到45.4元/噸,最低為25元/噸;此外協議成交62萬噸。進入12月以來,上海市場成交量穩定放大,市場活躍。
北京成交總量為106萬噸,成交額為0.628億元,成交均價為59.29元/噸,最高達到77元/噸,最低為48元/噸,協議成交103萬噸。年末,北京市場放低了機構投資者門檻,并對具有實力的個人投資者正式開放。
廣東全年成交總量為126萬噸,成交額為0.5619億噸,成交均價為44.28元/噸,最高達到77元/噸,最低為21元/噸。2014年下半年,廣東開始采用階梯底價方式拍賣,由于底價設置較2013年大為下調,市場價格下行。
而天津則一共成交101萬噸,成交額為0.2048億元,成交均價為20.3元/噸,最高價達到50.1元/噸,最低價為17.0元/噸,履約期間,天津市場協議成交量上漲,共成交77萬噸。
湖北自4月開市以來成交總量為685萬噸,成交額為1.60億元,成交均價為23.4元/噸,最高價為26.59元/噸,最低價為22元/噸。市場交易活躍的湖北長期保持了良好的流動性,總成交量居各試點之首。
而重慶市場在開市后除首日外,暫未產生后續交易。目前共成交14.5萬噸,成交均價30.74元/噸,成交額為445.75萬。此外,廣東繼續推進配額有償分配,湖北、深圳、上海市場也各自進行了不同規則的配額拍賣,開市后至今拍賣總量約1600萬噸,拍賣收入超過7.5億元。
首年履約達到高比率
今年6至7月,在2013年開市的五個碳交易試點迎來了市場運行的“期末考”——履約。
對于深圳、上海、北京、廣東、天津這五個市場而言,履約標志著碳市場首年運行的結束,也是一次對市場設計的最終總結和考驗,全面檢驗配額分配、MRV體系、市場運行、企業教育等各項設計工作。
應對履約挑戰,五個試點全面投入,從制度保障、企業溝通、市場調控、執法力度等方面進行了多項創新實踐。
其中,深圳進行了廣泛履約宣傳,明確傳達“執法必嚴”的信號,并在本地媒體上以“倒計時”方式提醒企業履約。同時,采用點對點溝通的方式輔導企業履約,并通過拍賣儲備配額的方式降低企業履約成本,最終在控排企業數量最多的情況下實現了99.4%的履約率,按規定時間完成了履約。
而上海在對企業進行輔導宣傳、定期公布履約進度之外,通過對履約情況與企業信用體系的掛鉤實現了懲罰金額不高情況下的有效約束。上海通過在履約期最后一天設置高底價拍賣的方式,一方面給予企業直接從政府手中購買配額的履約補救機會,另一方面也給市場設置了一個明確的價格預期。最終,最后的兩家企業通過拍賣購足了配額,上海實現了100%完成、100%按時履約。
廣東和天津兩個試點則推遲了原定履約時間,以給予企業更多反應時間。其中,廣東基于本省有償配額的特有政策,在履約期前再次進行了配額有償發放幫助企業履約,最終履約率達到98.9%。而天津在經過延期之后,也實現了96.5%的履約率。
納入眾多國家機關、公共事業單位的北京則通過節能監察大隊走訪企業、公布未履約企業名單的方式來敦促企業履約,最終達到了97.1%的履約率。
本次履約后,大部分試點公布了未履約企業名單并采取了相應懲罰措施,維護了市場的嚴肅性。通過完整的經歷碳市場運行周期,企業對于碳市場的了解程度加深,不少企業指派了專人負責碳市場工作,表現積極的企業還成立了專門的部門和小組,通過碳市場機制獲得了盈利。
各類創新層出不窮
在建設好機制,維護市場運行的同時,各試點也進行了不同的碳市場探索。
北京啟動了國內首個跨區域碳市場。12月,京冀跨區域碳排放權交易啟動,京冀跨區域碳排放權交易正式拉開帷幕。其中,河北承德市6家水泥企業成首批納入的控排企業,按照北京試點的標準進行碳排放核算并在北京環交所進行交易,這6家河北企業將于2015年6月迎來首次履約。
針對抵消機制,北京也首發細則。9月,北京發布《碳排放權抵消管理辦法》,對碳市場抵消機制規則進行進一步細化,成為首個專門出臺相關規則的試點。其中規定節能項目的碳減排量可成為碳抵消項目的一類,即抵消不僅限CCER;同時對CCER項目進行限制,排除工業氣體和水電項目;優先津、冀等地項目,經備案但未簽發的森林碳匯可以提前入市。
而深圳則成功發行首單碳債券,打響碳金融國內第一單。5月,國內首只碳債券——中廣核風電附加碳收益中期票據在銀行間交易商市場成功發行,該碳債券發行金額總規模10億,發行期限5年,其中浮動利率部分與CCER收益正向關聯,成為國內碳金融市場的突破性創新。
9月,湖北碳排放權交易中心、興業銀行和湖北宜化集團簽訂了“碳排放權質押貸款協議”。這是我國首單碳資產質押貸款項目,湖北宜化集團利用自有的碳排放配額獲得了4000萬元的質押貸款。
11月,湖北碳市發布國內首只經監管部門備案的“碳排放權專項資產管理計劃”基金,基金規模為3000萬。該基金由諾安基金子公司諾安資產管理有限公司管理,華能碳資產經營有限公司作為該基金的投資顧問,基金主要用于投資湖北碳市場,主要通過交易配額獲利。
12月,國內首單CCER質押貸款在上海簽約,上海銀行為上海寶碳新能源環保科技有限公司的數十萬噸CCER提供了500萬元質押貸款。
同時,深圳、湖北前后推出了碳配額托管機制并附帶相應管理細則,為企業管理碳資產提供了更多方式。
全國市場框架已定
2014年,全國市場的建設同樣發展迅速。
根據國家發改委對全國統一碳市建設的工作部署,市場建設可分為三個階段:2014-2015年為前期準備階段,2016-2019年為第一階段,在“五統一”原則下開展碳排放權交易;2019年之后為第二階段,進一步擴大覆蓋范圍,完善規則體系,并探索和研究與國際碳市連接。
這里的“五統一”,即統一的注冊登記平臺、MRV規則、履約規則、配額分配方法、第三方核查機構以及交易機構資質的要求和監管辦法,是確保每一個碳單位同質性的必要條件,是全國碳市建設的重要基礎。
2014年年初,重點單位碳排放上報制度的確立釋放了全國碳市建設提速的首個信號。此后,系列MRV能力建設培訓以及十個行業碳核算與報告指南國家標準征求意見,進一步明確了統一度量衡的勢在必行。12月12日,國家發改委令(第17號)《碳排放權交易管理暫行辦法》的出臺,為全國碳市的建設指明了方向。
今年2月,國家發改委正式開展重點企(事)業單位溫室氣體排放報告工作,碳核算依據國家發改委公布的行業企業溫室氣體排放核算方法與報告指南,責任主體為2010年溫室氣體排放達到13000噸二氧化碳當量,或2010年綜合能源消費總量達到5000噸標準煤的法人企(事)業單位,或視同法人的獨立核算單位。
12月,國家發改委首批發布的發電、電網、鋼鐵、化工、鋁冶煉、鎂冶煉、平板玻璃、水泥、陶瓷、民航等10個行業碳核算與報告指南,已完成征求意見階段,在經過后續意見匯總、專家研討、標準審定、標準報批等程序后,將于2015年成為國內首批關于碳排放的國家標準。
12月12日,《碳排放權交易管理暫行辦法》以一種過渡性的文件出臺,以國務院條例出臺的管理文件也正在走相關程序,總量設計、遵約機制、第三方管理等各方面的相關細則制定工作也已展開,后續將會有征集意見的過程。
《管理辦法》明確了“五統一”原則,同時,保障了地方的靈活性。(21世紀經濟報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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